返回 第268章 工律  三国:一本正经的当昏君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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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8章 工律[2/3页]

  之下,他觉得另外一件内政上的事,才是真正的大事。

  在刘稚当诸侯王的时候,刘稚就一直在鼓励商业的发展,所以商人的地位,从刘稚掌权之后,在汉室的地位,就逐渐提高。

  汉室的商贸,也日益繁荣起来,商业的繁荣,给地方和国家,带来了大量的财富。

  然而,光辉的背后,总是有阴影的。

  冀州、青州、幽州一带,时常就有各种用工的纠纷。

  最普遍的案例就是,作坊不给工钱,动辄就拖欠几个月。

  这种事情是越来越多,而最近又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事,幽州的一处的矿藏发生了事故,埋了上百个矿工,结果矿主只给了很少的赔偿,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冲突,差一点就爆发了民变。

  刘稚麾下的官员还是得力的,这件事发生后,没多久,地方上就给予了足够妥善的处理,没爆发更严重的后果。矿主遭到了重罚,矿工家人也拿到了足够的抚恤。

  可是这件事,还是闹的沸沸扬扬。

  刘稚很快也知道了这件事,在小朝会上,与自己的统治班底,讨论这件事。

  很快,就有了相应的章程。

  首先,全国的煤、铁、盐等重要矿藏,全部收为国有,给予矿主合理的经济补偿。

  其次,编纂首部《工律》!

  《工律》,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保护作坊工人的一套律法。

  其实这套律法,刘稚和他属下的文官们,已经酝酿许久了,草稿什么的,都已经十几稿了。

  现在是正式发布,其中对于用工的时间、薪酬、等等,都有十分细密的规定。

  《工律》发到地方上,让地方的官员、以及各大作坊主集中学习,同时也面向大众广泛宣传。

  各大作坊主,看到这《工律》的内容,脸几乎都青了。

  他们清楚,他们一些可以谋利的地方,可能都不能再干了。

  拖欠工钱的事,那是老生常谈,这些作坊主几乎都干过。《工律》之中对此,有十分细密的规定,拖欠工钱,将给予重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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