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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呀,你有本事打我呀?[1/3页]
他们曾,相识于微末。
那个时候,他刚被选拔进特种部队,还是个菜鸟,接的第一个任务,就是去非洲某国进行维和任务。
维和任务听起来容易,实际上危机四伏。他们小队刚抵达目的地,还没休整,就接到消息说,有一队进入非洲自由行的中国人,误闯了叛军的营地,其中还有某集团的大小姐,上级命令他们去救人。
就是在这次行动中,他遇见了她,那个上司下死命令要保住的大小姐。
初次见面,她脸上糊着油彩,行事乖张,高傲跋扈,集齐了所有纨绔“富二代”的特征。
他厌恶她,却不得不豁出命救她。
这是他最无奈的地方。
他想不通,为什么参军以后,所面对的还是这样靠人情和关系的局面。
凭什么有钱有势的人就可以开绿灯,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救,而普通人,就只能祈求上天的怜悯,让他们能活下来?
即使他是司家的孙子,是有钱有势的那一类人,他也不能理解。
队友看出来他不对劲,劝他别多想,只把
哎呀,你有本事打我呀?[1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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